取保候审是不可以折抵刑期的,它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作为一名刑事律师,总是会对委托人讲“黄金救援37天”这句话,提醒委托人抓紧时间,让接受委托的律师,第一时间奔赴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了解只有当事人自己最清楚的案情。关于取保候审能折抵刑期问题,淄博刑事辩护律师为您详细解读。
淄博刑事律师提醒,是不可以的,取保候审一般只是一种措施手段,法律上是不能抵刑期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首先是进一步明确了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采取取保候审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适用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一、可能导致其再次实施犯罪的活动;
二、可能对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活动;
三、与所涉嫌犯罪相关联的活动;
四、可能妨害诉讼的活动;
五、其他可能妨害取保候审执行的特定活动。
有些情况下犯罪人是绝对不会被取保受审的。
以下4类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
①累犯;
②犯罪集团的主犯;
③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④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但上述犯罪嫌疑人具有以下情形的,也可以取保候审,但办案机关一般优先适用监视居住措施:
①患有严重疾病,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②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③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④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本文依据2022年9月21日,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部发布《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对1999年《取保候审规定》进行全面修订后总结。
以上就是淄博刑事律师关于取保候审能否折抵刑期,取保候审对象的适用条件是什么等相关问题的解读,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