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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志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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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中提起笔迹鉴定费用谁承担 司法鉴定意见效力有效期多久?

添加时间:2022年11月13日 来源: 常德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xsbhlvsxm.com/

 袁志鸿,常德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湖南南天门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诉讼中提起笔迹鉴定费用谁承担



一、诉讼中提起笔迹鉴定费用谁承担


谁申请谁先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第七十七条 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第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


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第七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各省的费用不一样,笔迹鉴定需要找专门的机构进行鉴定,费用一般在800-2000元之间。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来鉴别书写人的专门技术。主要任务是通过笔迹的同一认定检验,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同一人的笔迹,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某嫌疑人的笔迹。笔迹鉴定不仅能检验正常笔迹,还可以检验书写条件变化笔迹、故意伪装笔迹、摹仿笔迹和绘画笔迹。在同一人用同一支笔书写时,也可以用笔痕特征充实认定书写人的根据。


综上所述,在相关的民事诉讼活动当中笔迹的鉴定费用一般都是由主张鉴定的那个人来支付鉴定费用的,但也只是先行垫付,诉讼中的费用一般都是由败诉方来承担的,所以最后这笔费用由谁承担还是要看法院最后的判决结果。









司法鉴定意见效力有效期多久?



一、司法鉴定意见效力有效期多久


一般来说司法意见书的效力都是永久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流失,会缺乏一定的保证力,必要的话可以在办理一次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意见作为证据种类的一种,在刑事、民事案件中,对确定案件性质、查明案件事实,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尤其在民事诉讼中常常需要鉴定意见的支持。


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应当符合统一规定的司法鉴定文书格式。司法鉴定文书应当由司法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多人参加司法鉴定,对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司法鉴定文书应当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


二、司法鉴定机构受理期限是多长时间


各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受理本院及下级人民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下级人民法院可逐级委托上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司法鉴定应当采用书面委托形式,提出鉴定目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案情说明材料和鉴定材料。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3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不予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原因。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可根据情况自行鉴定,也可以组织专家、联合科研机构或者委托从相关鉴定人名册中随机选定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三、重新鉴定的情况有哪些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才应予准许: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因此,法院在对待单方委托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意见不应一概而论,应当区分情况分别作出准予重新申请鉴定和不准予的决定,否则就会浪费司法资源,拖延审理期限。


综上所述,当事人围绕一些证据材料有异议的,可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做鉴定,这种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书具备权威性,没有到期日的限制,效力一直存在。如果当事人对鉴定机构不服,可以要求重新鉴定。法院审理很多刑事案件,都要参考司法鉴定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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