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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志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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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包括哪些 商标侵权可以提起刑事自诉吗?

添加时间:2021年9月29日 来源: 常德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xsbhlvsxm.com/

 袁志鸿,常德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湖南南天门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刑事辩护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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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刑法辩护的定义


  刑事辩护作为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历史要追溯到古罗马时期。该制度扎根于"尊重人的尊严"这一思想,强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经法律规定的程序判决有罪之前,被推定为无罪,而享有辩护权及其他诉讼权利,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辩护人参与刑事诉讼程序,通过充分行使辩护权,与追诉机关进行平等对抗,以维护其合法权益。该制度对于完整诉讼结构形态的构成,对于案件事实真相的查明,程序正义的实现,诉讼效率的提高都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二、刑事辩护包括哪些


  按照规定刑事辩护可以分为:


  1、自行辩护,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进行的辩护;


  2、委托辩护,即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或者近亲属等进行的辩护;


  3、指定辩护,即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被告人,或者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应当为其指定律师辩护人。按照辩护方向可以分为:无罪辩护、罪轻辩护、指控罪名不成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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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可以提起刑事自诉吗?

  修订后的第一百七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本条除第三项“公诉转自诉”的规定是新增加的外,第项、第项和79年第十三条的规定基本一致,但就此两项具体所包括的案件并不一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法研字第28号)规定,人民法院直接管辖的案件为伤害案、公然侮辱、诽谤案、抗拒执行判决、裁定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现役军人婚姻案、虐待案、遗弃案等八种案件。1994年3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中,规定了上述不含“抗拒执行判决、裁定案”在内的七种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管辖。而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12月20日发布的则按第一百七十条项次顺序,列举了11种自诉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三种。但97 中增设的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侵占案,明确规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却未能列入;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除故意伤害案、重婚案、遗弃案3种以外,增加列举了侵犯著作权案、假冒注册商标案、妨害通讯自由案、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等,共8种,但过去是一直列入自诉案件范围的破坏军婚案却未列入。


  因此,商标侵权案件符合条件可以自诉。


  根据的规定,自诉案件必须法律明确规定告诉才处理,对于各罪名来说,都在相关法条的款项中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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