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刑事辩护律师

-袁志鸿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司法鉴定费轻微伤由谁来进行承担?司法鉴定不服提出异议的时间期限是多久?

添加时间:2021年10月14日 来源: 常德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xsbhlvsxm.com/

 袁志鸿,常德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湖南南天门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司法鉴定费轻微伤由谁来进行承担?



司法鉴定费轻微伤由谁来进行承担


所有有关司法鉴定的费用都由司法申请鉴定者自行承担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收取司法鉴定费用,收费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


第八条 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


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


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可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


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司法鉴定收费金额上限。


伤害等级鉴定收费


在一般情况下,有些受害人在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之前,为准确计算应该得到赔偿的数额,会自行委托鉴定机构对伤残登记进行鉴定。但是到了诉讼阶段以后,肇事方会以属于受害人单方面委托的鉴定结论无效为由进行抗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肇事方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并且交纳鉴定费用的,没有特殊情况,法院都会准许。但这势必会影响案件的审理进度;并且,由于鉴定费用价格不菲,受害方往往需要为此提前支出一笔钱,最后未必得到法院接受。


因此建议如果交通事故的受害人认为自己的伤害程度可能构成伤残等级的,可以在向法院递交诉讼状的同时,申请法院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事后鉴定费用可列入赔偿请求内,依判决决定各方承担的大小来承担该鉴定费用。


轻微伤司法鉴定费用承担者


所有有关司法鉴定的费用都由司法申请鉴定者自行承担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收取司法鉴定费用,收费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司法鉴定肯定是要有一笔鉴定费的,而且这笔费用一般都是要由自己来进行给予,当自己的诊断结果出来之后就可以让对方来进行赔偿,这也是为了可以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利益,付出一定的费用,就可以得到相应的回报。







司法鉴定不服提出异议的时间期限是多久?



一、司法鉴定不服提出异议的时间期限是多久


司法鉴定不服提出异议的时间期限是:一般是10—15日,在鉴定书结尾会有通知。如果因鉴定结论错误不服而要推翻,则一定要坚持申请重新鉴定。那么取得法官对重新鉴定的支持就是首要目的。当事人就不能单纯的只是提出申请,而要围绕重新鉴定申请准备充分合理的理由,要尽量搜集证据,要尽其所能。


二、异议期时间


1、一般是10—15日,在鉴定书结尾会有通知。


2、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内容,以及第2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三、司法鉴定的概念是什么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


2018年9月,司法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和推进司法鉴定认证认可工作的通知》,规定到2019年底,从事法医物证、法医毒物、微量物证、环境损害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必须具备通过认证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对于事故或者是伤情我们通常不能利用主观的臆想做出贸然的判断,这是通过权威的科学的司法鉴定就是非常有效的一种手段,并且鉴定结果是非常重要的证据之一,因此一定要谨慎对待。如果对于鉴定结果不满意需要提出异议的,必须要在10至15天内提出异议,逾期不受理。






联系电话:13973613118

全国服务热线

13973613118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